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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职工基本医疗(生育保险)缴费基数:上限18366 下限3673,退休人员统一为367
在职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基数上限由本市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3倍调整为上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倍。缴费基数下限由本市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%调整为上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%。
已办结退休手续但职工医保缴费未达规定年限的人员(以下简称退休延缴人员)(含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退休人员)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。
按照省的要求,我市2021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仍按2020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标准6122元执行,因此,自2月1日起,在职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(下)限数值不变,仍按上限18366元、下限3673元执行。退休延缴人员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6122元。
这意味着退休延缴人员每月缴费金额会迎来较大变化,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(缴费费率6%),自2月1日起,由于缴费基数统一为6122元,每月保费将统一为367元。参加住院医疗保险(缴费费率5%)的,每月保费则统一为306元。